短信作为一种联系沟通的手段已经深入市民生活,在借款过程中,双方有时为方便起见,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写欠条,从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日后倘若真的发生借贷矛盾,市民是否凭借钱短信追债,这样的手机短信欠条是否有效。
一、欠条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证明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签订合同。
二、手机短信具有客观性、合法性与关联性,效力予以认定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能否替代书面的借条,要从手机短信的客观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着手。
即如果该手机短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其效力予以认定:
第一,手机短信确实是借款人编辑内容;
第二,手机短信是借款人亲自发出的;
第三,发出短信的手机号码归借款人所有;
第四,手机短信的内容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
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短信的关于借钱的内容,可以起到书面欠条的证明效力。
延伸阅读:欠条具备法律效力的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第二,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三,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第四,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