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如果到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则要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现实中有些贷款人故意不接受借款人的还款,借款人该怎么办?
为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专门设定了提存制度。
一、提存制度
提存,指债务到期,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借款人的还款,这个时候借款人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将其借款送交有关部门保存。
二、民间借贷提存制度中的主体
1、提存人:交付借款的借款人;
2、提存领受人:贷款人;
3、提存物:要还的借款;
4、提存机关: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
如国家公证处、银行、公安机关设立的失物招领处以及法院指定的有关部门。
三、民间借贷纠纷中哪些情况可以适用提存制度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还款;
2、贷款人下落不明;
3、贷款人死亡但未确定继承人;
4、贷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但未确定监护人;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提存的效力
1、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借款人不再负清偿责任;
2、提存的借款所有权归贷款人所有,产生的利息也属于贷款人的;
3、提存费用由贷款人承担;
4、借款人在提存后要及时通知贷款人,或者其继承人,或者其监护人;
5、贷款人,或者其继承人,或者其监护人在提存之后3年内提取借款,提存的借款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