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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能得到多少赔偿?

来源: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作者:裴净净 发表时间:2016-01-27 阅读数: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案例】

    常某(男)与万某(女)是大学同学,两人毕业结婚后相敬如宾,十分恩爱,结婚两年后,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万某也因此经常受到常某的打骂,经鉴定构成轻伤,最后万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常某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法院判决】

    常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常某赔偿万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律师说“家暴”】

    一、何种行为能构成《婚姻法》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我们通过解答“家暴误区”来说明这个问题。

    误区一:家庭暴力仅限于夫妻之间

    家庭暴力,不仅仅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家庭成员是以“户籍登记的家庭成员”为准。

    误区二:家暴仅指对身体的暴力

    家暴不仅指对身体的暴力,还包括对精神的暴力,但不包括财产性权利。

    误区三:施暴行为仅限于殴打等行为

    殴打、捆绑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施暴行为,比如一方将另一方锁到居室,不准外出等。

    误区四:只要实施了暴力行为,就是家暴

    家暴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如果仅是过失行为造成家庭成员受损,比如丈夫驾车不慎将妻子撞伤,就不应认定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误区五:打一耳光就是家暴

    法律上认定的家庭暴力在结果上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并不是生活中因争吵打了一耳光就是家暴了。

    误区六:家暴就是犯罪

    刑法上规定有“虐待罪”,但是虐待并不等同于家暴,如果家暴在时间上需要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那么该行为性质才能升级为及虐待。

    二、家庭暴力离婚能得到多少赔偿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过错程度、手段、场合、行为、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中医疗费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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