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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作者:裴净净 发表时间:2015-12-30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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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某女子赵某遭受某男子程某的胁迫,与之结婚。婚后,赵某被程某软禁起来,失去了人身自由。两年后,赵某千方百计出逃成功,遂到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吗?经过了两年的时间,法院还会受理吗?

    【律师答疑】

    法院会受理。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为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但赵某的情况比较特殊,结婚以后,赵某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不能及时的向法院提出申请,对于,法律另有规定。赵某在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还是会受理并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的。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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