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红和小刚在网上相识,时间久了两人产生了爱慕之情。于是两人约见,后来,小红渐渐发现小刚有赌博的嗜好,并且欠下很多赌债,经多次劝说无效小红决定与小刚分手,小刚不同意,为此还对小红进行多次殴打,并且威胁小红与其结婚,如果不结婚就与她同归于尽,不堪折磨的小红最终与小刚结了婚。
婚后小红听说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申请撤销的,那么,小红请求撤销婚姻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呢?
【律师解答】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本案中女方只有提供了以上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才会撤销婚姻。
因此,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