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07年5月,农村姑娘蔡某与同村小伙子金某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举行了结婚典礼。村子里有许多亲朋好友都来道贺。事后,村子里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合法夫妻。过了一年,蔡某怀孕,办理计划生育证的时候,工作人员才得知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那么,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登记,婚姻有效吗?
【律师解答】
我国传统的结婚形式是举行婚礼,法律对结婚是否一定要举行婚礼未做规定。而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实行登记制度,进行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因此,结婚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不能以举行仪式作为婚姻成立的标志,更不能以仪式代替婚礼。对于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举行结婚仪式而未办理登记的,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要求补办结婚登记,以便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后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