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冷某欲与丈夫宋某离婚而宋某坚决不离,于是冷某就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离婚,冷某拿到一审离婚判决后第二天就与另外一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冷某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可以在15天内提起上诉,在15天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下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在15天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冷某虽然拿到了法院的离婚的判决书,但是该判决尚未生效,冷某与宋某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她立即与另外一男子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是无效的,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148条第3/4款
宣告判决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164条第1款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