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的核心问题,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当事人最为关心的问题,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还要从感情破裂的源头说起。
一、感情破裂的原因
1、夫妻性情不相容,主要是结婚前两个了解不深,草率结婚。
2、因一方过错,损害双方感情。比如一方喝酒、赌博、不务正业、不顺公婆等。
3、外界力量阻碍。比如婆媳关系恶化、亲戚朋友挑拨。
4、其他:比如性生活不和、一方出轨、嫌贫爱富等。
二、感情破裂表现
1、热暴力:吵架、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儿童;
2、冷暴力:互不理睬、同床异梦、长期分居。
三、法律规定“感情破裂”的情形
1、同居类:重婚、通奸、非法同居;
2、热暴力:家庭暴力、虐待;
3、冷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4、身体原因: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5、性情确实不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6、骗婚、包办、买办婚姻情形,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有过错: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9、一方被监禁: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0、一方无影踪:
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11、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关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收集
根据上述关于感情破裂的情形分析,离婚男女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去收集证据举证,在此不再累述。笔者就情形比较严重的“家庭暴力”的证据收集做下简要的说明,如下:
家暴证据如何搜集?
1、报警后警方的出警记录。出警记录便成为最好的证据,且证明力较高,高于一般证据。
2、向当地妇联投诉后的接诉记录;
3、医院诊断证明。以医院的病历记载、医疗费单据作为证据。但有一个问题是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因为单凭病历记载不能证明家庭暴力与伤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须和其他证据一起使用。
4、证人证言。如邻居、亲戚朋友的言词证据。
关于夫妻感情破裂,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感情破裂作了详细的说明,对于其内容,笔者已在“三、法律规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将其进行了概括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