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们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当事人的义务
(一)卖房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和位置交付;
2、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交付,并对房屋的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及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二)买房人的义务
1、验收出卖人交付的房屋,验收内容包括房屋的面积和质量两个方面,不依法验收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风险;
2、支付价款,包括数额、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如果迟延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接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