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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聚焦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有哪些?怎么处理?

来源: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作者:马骁 发表时间:2016-12-22 阅读数:

融资租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开放和迅速发展,出现了越多越多的经济形式,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被称为“新经济的促进者”,在企业融资、融物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因为是新兴经济形式,很多方面虽然管制严格,但是法律层面的缺失的确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涉及到的主体多样,关系复杂,分析合同常见问题很有必要。
案例简介】
   A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委托B公司购买租赁物,再由A方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B方,A方支付委托购买价款2亿,卖方向B方交付租赁物,但租赁物的所有权归A方所有,B方占有和保管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在B方清偿完毕合同项下应付给A方的全部租金(14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B方向A方支付留购价款人民币2万元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合同签订5日后,A公司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向B公司支付了委托购买款。租赁物于2012年4月交付给了B公司。B公司依约支付了前6期租金,此后未再支付租金。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及违约金。
【争议焦点】
  焦点一:B公司认为A公司未向有关部门办理融资租赁物权属状况登记,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存在违法进行融资租赁的基础事实,且不能证明租赁物归A公司所有
  焦点二:B公司认为《设备买卖合同》签订在前,《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在后,《委托购买合同》项下没有发生委托购买行为,本案仅有融资,没有融物,故《融资租赁合同》实为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律师说法】 
  根据合同的约定,卖方向B方交付租赁物时租赁物的所有权自卖方转归A公司所有,而租赁物已交付,故A公司已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对于是否必须办理融资租赁权属状况登记,法律上并无强制性规定,登记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本案中,A公司是根据B公司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通过委托B公司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向卖方购买租赁物,由卖方直接将租赁物交付给B公司使用,B公司向A公司按期支付租金。该融资租赁合同符合《合同法》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特征、内容构成、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并不存在违背之处。即使先签订买卖合同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亦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该融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主要纠纷类型
  从人民法院受理的融资租赁合同案件情况来看,最主要的纠纷类型包括出租人因承租人逾期付租已经达到合同解除条件而提起的违约救济。总体来说大致分为以下六种情形:l
(一)出租人诉请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248条及司法解释第20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此应予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形属于租金加速到期,合同并未解除,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前仍享有占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出租人诉请收回租赁物
    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出租人既可以直接收回租赁物,也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公力救济收回租赁物。根据合同法第24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
(三)出租人诉请给付全部未付租金并要求收回租赁物
    在合同履行状态上,出租人实为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又请求解除合同,根据司法解释第21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作出选择。如承租人拒绝作出选择,属于无明确的诉讼请求,应当驳回起诉。
融资租赁纠纷
(四)出租人先诉请支付全部租金,判决后,承租人未予执行,出租人另行诉请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根据司法解释第21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因为第一个诉讼是诉请租金加速到期,但合同仍在履行;第二个诉请是解除合同,二者是不同的诉讼请求,并不属于基于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提出的同一诉讼请求
(五)出租人诉请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
 因未付租金通常高于租赁物的现值,故收回租赁物往往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债权,此时,如果出租人同时主张承租人赔偿其租金债权扣除租赁物价值以外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
(六)出租人诉请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同时诉请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对支付到期未付租金的诉请,是对合同解除以前的已到期债权的主张,第二部分有关收回租赁物的诉请,则属于对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清理。因此,二者并行不悖,可同时支持。
三、注意事项
    融资租赁作为新兴融资方式,许多当事人因为对此种法律关系的不了解,容易把融资租赁这种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组成的三方交易关系误认为单纯的借贷关系或买卖关系,因而提出抗辩理由往往不能成立。出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缔约过程中较强势的一方,合同内容必然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益保障,承租人由于不了解融资租赁合同,在诉讼中容易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融资租赁这类专业性较强、风险较高的合同时,应该咨询专业律师,明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内容,了解融资租赁中的法律风险,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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