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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廷关注 | 法律视角下的大众点评与美团合并

来源:网络 作者:裴净净整理 发表时间:2015-10-08 阅读数:


法律视角下的大众点评与美团合并 


    国庆长假里估计你没少用大众点评或者美团,现在这两个最大的“吃喝玩乐”O2O(线上到线下)平台今天宣布合并了。

    大众点评网与美团网今天联合发布声明,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已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本交易得到阿里巴巴、腾讯、红杉等双方股东的大力支持,华兴资本担任本次交易双方的独家财务顾问。

    那么大众点评与美团真合并,其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

    一、合并方式

    美团、大点现有股东将权益注入新组建的境外公司(仍采取VIE架构),比例大致为7:4。这个架构意味着大众点评暂时搁置了拆VIE回A股的计划。但鉴于在A股上市的诸多优势,美团、大点合并后的“新美大”选择A股的可能性仍然非常大。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解释】本条是关于公司合并方式的规定。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公司的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成为一个公司,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之间以订立合并协议的形式产生的。

    (2)公司的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司的合并一般是公司之间自由的台并,但这种自由的前提必须是遵守法律,有些公司的合并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公司合并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属一种合同行为,作为合同行为来说,首先是合同各方达成协议;其次这种协议必须是依法订立的,否则这种行为无效。

    公司合并的形式是指公司合并过程中合并各方以什么形式并为一个公司。根据本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公司并人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接受被合并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以后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继续享有法人地位;被兼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消灭,成为另一个公司的组成部分,应当宣告停业,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合并的几个公司强弱悬殊,一般会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由实力强大的公司吸收另一个或几个公司。

    (2)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组合成为一个新公司的法律行为。这种合并是以原来所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的。以这种形式进行合并以后,原公司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公司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当然,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当两个或者多个地位大致相同的公司同时存在,并且任何一个公司都不愿意被并人另一个公司时,新设合并就是比较可取的方式。

    二、合并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规定:

    1、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2、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券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一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三、公司合并步骤(附)

    (一)订立并通过合并协议

    主要内容包括: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职工安置办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

    9、签约日期、地点;

    10、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合并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注意:参与合并的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四)主管机关批准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主管机关的批准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必经程序。

    (五)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合并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被吸收公司因解散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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