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后突发脑溢血,妻子用微信发起“轻松筹”获捐款,后妻子起诉离婚能否分割“轻松筹”款?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法院驳回了彭某要求分割用于丈夫朱某治病的“轻松筹”款的诉讼请求。
彭某与朱某本为恩爱夫妻,谁知结婚不足两年,朱某于2016年上半年突发脑溢血已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彭某在照料期间,与朱某父母就扶养、照顾朱某之事多次发生矛盾,彭某遂离开朱某。朱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为朱某的监护人,彭某于是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朱某的病情,彭某曾用微信发起“轻松筹”,筹得款项4万余元。彭某认为,该款项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轻松筹”系因朱某患病发起的社会募捐,该救助款具有使用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对彭某要求分割“轻松筹”款项的诉请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现实生活中,许多大病患者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额医药费,因而借助网络平台寻求社会捐款。“轻松筹”就是一个为救助者提供发布求助信息渠道的平台,积少成多募集来的资金为成千上万的困难患者解决了燃眉之急。捐助款原本是好心人士对困难患者捐献的爱心,具有专款专用的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