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周斌 蔡长春 中央司改办今天召开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交流、介绍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和成效,听取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和基层政法单位对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推动改革深入有序开展。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出席研讨会并介绍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
姜伟说,2014年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23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司法体制改革正全面有序推进,在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加强人权保障,完善司法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目前,一批改革任务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已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全面废止。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伪造货币、集资诈骗等9个犯罪的死刑,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条件,并完善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
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化司法公开,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进程明显加快。人民法院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截至11月1日,公布裁判文书1165万份,总访问量达到3.4亿人次。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自今年5月1日起,截至9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0%,“立案难”问题逐步缓解。中央政法单位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更加完善。
一批重大改革试点正在有序推进。北京、上海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均已正式挂牌办公,并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典型案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诉讼效率明显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充分体现,当事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进展顺利。目前,10个试点省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已全部完成,共选任人民监督员6570名,组织监督案件3072件。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顺利启动,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件,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的89件。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目前,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尚未开展试点的14个地方(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试点方案正在报请中央审定。改革后,各地法官、检察官员额均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并留有余地。尽管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少了,但由于法院、检察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一线实际办案人数只增不减,案多人少矛盾得到缓解。吉林省检察院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各地把“放权”和“监督”结合起来,法官、检察官办案积极性、责任心进一步激发,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青海试点法院结案率同比上升80%,服判息诉率、生效判决改判率均下降。
姜伟表示,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司法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已经破题,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下一步,将在诉讼制度上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分别介绍了本系统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进展,播放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视频片,9个基层试点法院、检察院分专题介绍改革做法、成效,并由来自北京、上海、四川、湖北等地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进行点评。
北京、江苏、贵州、吉林、海南、青海等地政法委,市法院、检院负责同志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