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在受到医护人员的不公平对待而产生的纠纷,一般都是在医疗事故产生失误而造成的,医患双方在对诊疗及结果认定有分歧,这时医院方又不愿意承担责任,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能解决。
据网上的新闻报道最近关于医患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医疗事故的事情也呈上升趋势,很多人都想李大娘那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四处的不奔走,医疗事故还不能及时的处理,如果想尽快的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标明,按照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医疗事故纠纷分为两类:
1.医疗过失纠纷,医务人员在诊疗期间或工作中操作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它又可以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在行政法上又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需要经过医学会鉴定,误诊也会造成医疗事故,没有被鉴定过的医疗事故被分为医疗人身损害为案子处理。
2.非医疗事故过失,指患者在诊疗期间或者就诊,医务人员不存在诊疗过失,但由于远方其他过失早彻骨的患者人身损害而引起的纠纷,如:患者到医院就诊,由于保洁人员清洗走廊未履行相应警示义务,造成患者摔伤等等。此属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调解最有有效的方法就是居间的公正和调和,调解中间人的公平和中立得至关重要,解决纠纷的调解顺利与否成败,只有脱离了医患双方的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牵扯,才能真正的实现调节的公平公正,在卫生行政机关的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纠纷。
目前,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以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逐步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今已广泛流行。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理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快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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