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继承纠纷该怎么处理?
委托人:杨某
案由:继承纠纷
案号:(2017)豫0104民初6017号
受理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主办律师:刘旸
办案律师:刘旸 刘甜甜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张某甲系母女、与被告张某乙、张某丙系母子关系,被继承人张某某系原告之夫、被告之父且于2006年11月30日去世,1999年11月4日,原告与某市某厂签订了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购买位于某市某区某号房屋,现被继承人去世,原、被告就房屋继承问题产生纠纷遂起诉。
法院裁判:
经法院依法释明并确认,在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
调解协议如下:
一、位于某市某区某号房屋由原告杨某一人继承所有,被告自愿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
二、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