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是一件讲情义的事,可是要钱回来往往容易丢了情面,万不得已,我们可以通过起诉追回欠款!那么我们该怎么搜集证据?怎么起诉?
一、我们应当努力搜集这些证据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二、搜集了证据怎么起诉
起诉债务纠纷的具体流程
1、搜集证据材料:准备好上面说的,能够具体准备的证据。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5、判决生效执行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时常需要面对一个问题:被告不履行判决书、不给钱怎么办?
如果发生被告“耍赖”的情况,又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就必须果断带齐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被告隐匿、转移、变卖财产,以致无法追偿。
三、起诉债务纠纷要讲究诉讼时效
1、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对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单,该催款通知单一定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在填写快递单时一定注明催款通知,并保留催款通知的复印件(因原件已寄出)及快递公司的送达回执。
2、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对方对帐,双方签订书面的带有还款期限的对帐单。
3、公证送达。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同公证人员一起到对方单位送达催款通知,不论对方是否签收,均可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目的。
4、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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