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周某因家庭琐事欲与丈夫张某离婚而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经亲友的劝解,周某觉得自己与丈夫之间还有深厚的感情,自己起诉离婚确实有些冲动,这是如果周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会允许吗?
【律师答疑】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胁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能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本案的情况,周某的撤诉只要在法院宣判前自愿提出的,法院就会裁定准予撤诉。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145条第1款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