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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中介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 作者:裴净净 发表时间:2016-03-14 阅读数:

 

 

签订中介房屋买卖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保密约定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支付报酬的条件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一、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

  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介费如何收取

 

1、二手房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一般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如果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2、要看委托代理合同,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

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

5、多方了解信息,看周边房子的价格是多少。

6、请行家参考,买、卖房屋之前,请房地产专家、律师,或者一些很有买、卖房屋很有经验的人参考。

 

房产中介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流程

 

1、卖方持《房地产权证》及身份证到管理处物业管家处办理出售登记手续。

2、与卖方或出租方协商房产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3、通过中介信息公告栏、手机集群短信等媒体进行该房屋的广告宣传。

4、带领客户前去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的交易价格。

5、了解买方需求,提供符合或接近需求的房屋其选择,合适的可以交纳定金,此时收取双方50%的服务费。

6、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座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收取双方剩余的50%服务费。

7、带备《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约定税费支付方到南海地税局办理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8、带买卖双方以及《房地产权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到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9、过户约一个月,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通知缴交税费时,需我方陪同约定税费支付方,带银行存折到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缴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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