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涵,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某某
被告: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跟随被告郑某某在被告河南某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市高新区朗悦公园道工地干活,工作内容为木工,约定工资由郑某某发放。2020年8月9日,原告在干活时受伤,由郑某某送往郑州市高新区中心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于2020年9月1日出院。被告郑某某在原告受伤后仅垫付部分医药费用,现原、被告对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分析】
由于郑某某是个人不具有承包资质,二被告之间系违法分包,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立案后,被告主动联系原告进行调解,关于赔偿问题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在所有医疗费全都垫付的基础上,二被告再次共同赔偿原告50000元。
【焕廷律师提醒】
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劳动工伤律师提醒:对于承接工程类的企业,在其负责的工地上,难免不了存在工人受伤的情形,对于此,建筑公司首先从根本上避免该类案件纠纷的发生,不论从承接到分包,都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切不可违法分包,否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对于所有分包的企业,都应当签订安全承诺书,即便发生事故,己方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最后,对每一位员工都缴纳保险或者给工地缴纳保险,提前将损失降到最低,当然缴纳保险并不一定要自己承担成本;最重要的,安全教育、施工培训等必不可少,去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