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电话:
400-888-6947
网站首页
专业领域
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人身损害
合同纠纷
地产纠纷
债权债务
建筑工程
医疗事故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刑事诉讼
法律顾问
焕廷案例
在线咨询
焕廷团队
焕廷团队
走进焕廷
焕廷常识
法制聚焦
法律援助
律所新闻
律界风云
关于焕廷
联系我们
品牌栏目
Insights
首页
>
品牌栏目
>
焕廷关注
律所新闻
焕廷案例
焕廷关注
焕廷常识
法制聚焦
焕廷说法|外卖员在顾客餐盒里小便?行拘
来源:
中国普法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2-03 阅读数:次
近日
网上热传的一段视频显示
安徽芜湖一名外卖人员
疑在电梯间内往顾客的餐盒里小便
当天值班保安发现异常
并于当晚告知住户
但住户称“已将外卖吃掉”
12月1日晚
记者从安徽芜湖警方获悉
该外卖员被行政拘留14天
画面中,6楼电梯门开启后,外卖员观察下四周发现无人后,继续将身子朝向地上的外卖,并按下24楼的电梯。按下电梯按钮后,他用手提着裤子蹲了下来。几秒钟后,外卖员将装有外卖的袋子提了起来,双手捧着将盒子里的外卖摇匀,并用鼻子闻了闻,之后走出电梯。
业主:
再也不点外卖了
当天值班保安发现异常,并于当晚告知住户,但住户“已将外卖吃掉”。在朋友圈内,该业主表示再也不点外卖了。有人留言问她是不是外卖员吐了口水,该业主表示是外卖员在其外卖里小便。
律师:
涉嫌侵犯人格尊严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外卖员的行为查证属实,那么该外卖员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安全保障权、以及人格尊严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人格尊严;经营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换,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因此,该外卖员的行为如果查证属实,那么已经严重破坏外卖餐饮的可食用性,违反了消费者与外卖平台的消费协议,并且威胁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
声明:
本文章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公开渠道,不能识别其来源,无法核实和联系原作者,如有版权争议,请联系工作人员
上一篇:
焕廷说法|12月社保和养老新变动,看看具体利好哪些人?
下一篇:
焕廷说法|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吗?
'); })();
微信二维码
400-888-6947
值班律师1
值班律师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