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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廷说法|扫黑除恶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西峡一涉黑团伙11人受审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06-05 阅读数:

 5月29日至31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由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封某、李某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被告人封某、李某等11人及各自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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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封某以某社区施工范围大部分在其所在村组为由,策划、成立经济联合体犯罪组织。该组织推选管理人员,刻制公章,租赁办公用房,购置办公用具,制定组织规约,通过采取“谈判、协商、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堵门锁门、阻拦施工”等多种软暴力手段,对该社区及其周边区域形成非法控制,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起,强迫交易犯罪5起,敲诈勒索犯罪3起,违法事实2起,组织成员个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1起,危险驾驶犯罪1起。

 

西峡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权波担任审判长,刑庭庭长张让江、员额法官赛赛担任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庭前对45本卷宗进行集中阅卷,组织公诉人与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梳理,明确举证、质证方式。

 

庭审中,合议庭对1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封某、李某等11名被告人及其各自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整个庭审历时三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被告人亲属及当地群众二百余人旁听了庭审。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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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 西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来源: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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