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参加同事婚礼被辞退,老板:到一个地方要讲一个地方的规矩】
3月30日下午,长沙的阳阳收到公司通知,一名同事结婚领证,晚上所有员工必须去聚餐。阳阳给同事转了200元,没去参加聚会,第二天却得知自己被开除。4月1日阳阳到公司上班,负责人熊经理对她说:"到一个地方要讲一个地方的规矩。"据悉阳阳入职7个月,仍未签劳动合同。
律师
不参加聚会这个事由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法定解除的事由,作为当事人的话,可以主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该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予以计算并且在本案当中,由于当事人一直称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已有七个月了,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六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向区县一级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以及二级机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她补缴应缴纳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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