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张某通过朋友得知周某有一套房屋出售,双方对买卖房屋达成一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卖价格为90万元,当天张某即交付定金5万元,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65万元,剩余20万元待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后交付。但是,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冻结了该房屋,周某告知张某无法继续交易。
【判决结果】
周某与第三人的民间借贷案件经二审终审完毕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经过审查后,认定张某符合《最高院冻结、查封有关问题的规定》,房屋可以解除查封,最终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挽回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房屋交易不同于其他商品买卖,周期较长,在交易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而交易房屋被查封就是其中之一,当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往往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处理,因此详细了解房屋查封以及被查封的后果,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什么是查封
查封,是指有权采取查封措施的国家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采取的限制处分的行为。交易房屋被查封就是指在交易过程前或过程中,该房屋被法院等国家机关采取查封,导致该房屋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二、房屋被查封的几种情况
1、诉前保全的房屋;
2、交易房屋系违章建筑;
3、产权不明导致的纠纷;
4、交易房屋系一房多卖;
5、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
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
7、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8、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
9、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
三、签约前的注意事项
1、到建委核房,查询确认交易房屋是否被登记为查封、占用等其他状态。
2、双方协商沟通,尽量控制定金的数额。
3、签订合同之前,从利害关系人那了解到业主存在的债务纠纷较多,就需要慎重处理或者重新考虑是否继续购买。
四、房屋被查封如何处理
1、核实该房屋被查封的基本情况,如查封的法院、查封金额、查封原因等。
2、卖方需告知购买人该房屋已被查封的事实并禁止再行支付购房款。
3、购买人需询问房屋出售人是否能自行解除查封,特别想需要注意,不能使用房屋购买人的首付款进行解封,以免造成更大的风险。
4、和查封申请人协商沟通,是否可以解除查封或者改查封其他财产。
5、如果购买人不想再买查封房屋,双方协商解约或者诉讼解约,同可以追究房屋出售人的违约责任。
五、救济途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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