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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计算公式
来源:
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作者: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
发表时间:2022-02-28 阅读数:次
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别怕,13个标准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以及例如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这样的计算公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医疗费
(一)医疗费的概念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
计算公式是: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二、误工费
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是: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
计算公式是: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
(一)护理费的概念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二)护理费赔偿金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计算公式是: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五、残疾赔偿金
(一)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概念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二)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计算公式是: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对某些程度的残疾来说是必须的,是受害人日常生活的需要,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二)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
计算公式是: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七、死亡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计算公式是: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九、交通费
(一)交通费的概念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二)交通费赔偿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
计算公式是:
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十、住宿费
(一)住宿费的概念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二)住宿费赔偿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
计算公式是:
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二)车辆停运损失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
十三、丧葬费赔偿
(一)丧葬费的概念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二)丧葬费赔偿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还有一些计算,没有公式,但是有条例可循,各个地区的条例和赔偿方式都不一样,如有交通事故赔偿不清晰、不明白的地方,私信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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