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河南省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当地政府根据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征收土地,征用土地很容易产生土地纠纷,发生征地补偿纠纷一般情况下是会进行协商调解来解决纠纷,如果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的话,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对于征地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征地补偿起诉状该如何写?下面由焕廷律师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征地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原告的身份证明,证明其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第二,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原告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
第三,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纠纷起诉状范本
征地纠纷起诉状
原告:郑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郑州市某区某路某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刘焕廷,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某,男,汉族,住郑州市某小区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自行拆除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及设施。
2、案件诉讼费由被告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5**号文件批准,郑州市某区某街道某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8.0176公顷被征用作为**基地项目用地(本次腾地面积12.78公顷)。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年*月*日发布了[20**]第0**号《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规定了具体征地范围及期限;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年*月*日及20**年*月*日核发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原告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给被告,被告则须拆除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及设施,完成腾地工作。
协议签定后,原告及时将征地补偿安置款项提存到位,但被告违反协议的约定,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拒绝拆除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及设施,原告遂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予以专户储存。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郑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拆迁腾地。
目前,该宗地的拆迁腾地工作已近尾声,但被告一直不配合拆迁,在签定了拆迁补偿协议后仍拒不搬离征地范围,不履行征地安置协议约定的义务,严重影响了该项目按期拆迁腾地。为此,具状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及合法权益。
此致
郑州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证据*件
起诉人:郑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
20**年*月*日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征地补偿纠纷起诉是要提交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起诉状、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等。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专业征地补偿律师。咨询热线:400-888-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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