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热近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般多会发生因为民间借贷手续不规范,考察不严格,导致出借方的资金因借款者信用丢失而导致巨大经济损失。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14日,被告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银行向被告转款90万,借条上未显示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经原告催告,被告拒不归还。
【焕廷来办案】
我方于2015年1月22日接受委托,我方审查材料之后认为可以接受委托。2015年1月23日,到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立案,2015年2月12日法院进行财产保全,2015年4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2015年4月24日领取判决。判决结果是法院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焕廷有话说】
生活中常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是民间借贷纠纷频频发生,借款人在面对亲朋好友借款的请求下,不好意思拒绝,又担心借款一去不复还,这个时候该怎么做呢?
一是在出借资金时要问清借款用途。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
二是要摸清借贷方的个人信用。要从平时交往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估价偿还能力和信用度。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诉讼,穷尽法律措施,没有偿还能力,最后也难以执行到位。
三是在出借资金时不要贪高利为了高息而丢了本金。高利、利滚利,借款人往往以高利息为诱饵借款或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借贷利率,因利率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四是要认真核对对方身份。问清是个人还是其单位借款。如债务人身份不明,在诉讼中,就有可能在单位借款与个人借款之间相互推诿,给实现债权带来麻烦。同时,最好能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防止日后可能诉讼而不知对方基本情况。
五是要约定好还款日期。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随时可请求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分期返还。不约定归还期限虽可随时要求返还,但却让借款人有了拖延的机会。出借时约定还期,有利于及时偿还。
六是在出借时要注意让对方提供担保。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为保险起见,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第三人为保证人,数额较大还可公证,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要到有关部门登记。
七是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立下字据。口说无凭,一旦借款人否认,难以举证,诉到法院也是败诉。所以,要订立书面协议或写借条,写清双方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借还款时间等合法内容。同时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并亲笔签名,最好有人在场见证。
八是还款期到了要及时追要借款。到期不能归还,一定要及时追要。如仍不能归还,则要及时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 135条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无法讨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