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成为电影业内热议话题。其实早在2011年,该法案的征求意见稿就已公布,草案的正式出台,足以看出国家对规范电影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为电影强国提供法制保障所做的努力。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制订和出台,有着它独特的背景。电影产业化改革十多年以来,我国电影市场的硬件指标呈现跨越式增长,票房和观影人次连续多年保持30%的增幅,发展前景无比美好诱人。但是,即将到来的2017年或许将成为中国电影的另一个重要拐点:一方面业内预测中国将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的电影市场,另一方面国产电影市场将面临全面开放的考验,好莱坞全线压境的挑战也将前所未有。
面对喜忧参半的内外境况,中国电影产业亟需法制引导和规范,以促进内生增长动力,激活对外竞争力,高效规范电影市场并最大限度保障从业者的合法利益。
在此背景下,《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将为电影市场在政策层面注入活力,可以概括为简政放权和规范秩序。
首先是鼓励进一步激发电影市场潜力,当前草案主动降低电影摄制准入门槛,加大开放制片参与权,使更多资本和组织能够参与电影摄制活动。其次,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单片)并简化剧本审查,下放电影审批权限,精简了电影审查环节,增强了创作活力,扩大了电影创作的自由度。同时针对近期电影市场乱象,将电影发行和放映明确纳入法制监管下,进一步对影院票房统计和知识版权的规范做出了明文规定,力保电影从业者的知识产权和相关利益。
针对当前导演断层和观众群体年轻化的现状,草案特别提出加强培养青年影人,这与当下电影界出现的年轻“新力量”相辅相成,为电影创作人才接续提供保障条件。同时草案针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电影活动也有所惠及,使电影产业文化效益的覆盖面更加均衡。
面对喜人的增长态势,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中国电影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和暴露。如刚刚过去的国庆档期,尽管票房创新高,但时有传出各种各样票房造假现象,让热爱中国电影的人们产生了不信任感,更让电影参与者们苦不堪言。一些风投资金在“搞活”中国电影的同时,也有趁机捣乱之辈,出现了很多“不和谐因素”。
分级制是人们最关心的、认识分歧最大、误区最多的一个话题。事实上,分级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当下一些电影为了博取高票房造成了暴力指数偏高的现象,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需要我们随着对电影社会功能认识的不断深化,智慧地加以解决。针对当前中国电影发展中一些持续争论的热点,本次出台的草案虽未直接解决,但也有着积极影响。比如对创作题材的开放问题,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我国电影创作的不断发展加以细化完善。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的出台及其将来的实施,在制度层面迈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关键步伐。与此同时,中国电影在经济层面为世界电影做出贡献同时,也要在艺术层面、美学层面为世界电影献出热诚,赢得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尊重。
作者简介:
饶曙光,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博士生导师。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理事,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理论评论工作者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