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人的时候是朋友,催债的时候却连朋友都不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那么债务人失联了怎么办?在债务追讨技巧中有两个有用的方法,一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讨要债务;二是先向法院宣告失踪。而债务人死亡的,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也可以从遗产中偿还。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之间另有规定是个人财产的除外。
遗产中偿还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