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12月13日上午,两名平乐籍男子来到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偷狗,遭遇村民“围剿”,一人当场毙命,一人被打伤,两人所驾驶的摩托车也被愤怒的村民烧毁。由于临近冬季,狗肉价格不断上涨,偷狗贼纷纷蠢蠢欲动!每年冬季偷狗贼因为偷狗被打伤甚至打死的新闻都会发生。
狗是人类的朋友,很多家庭将狗看作自己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有着深厚感情的狗被偷狗贼射杀,心中的痛苦是难以言表的。偷狗贼固然可恨,但是面对无良的偷狗贼,以暴制暴并非明智之举。动物的生命固然需要保护,人的生命难道就可以漠视。
法律后果
打死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抓住偷狗贼,我们第一时间要做的是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处理!违反法律的行为,就交给法律来处理。村民打死偷狗贼的行为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处理这类事情时一定要理智,以免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