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实践中有一种特别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已通过了驾照考试,但是该驾照还在申请期间,这个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一、观点分歧
观点一:该种情形属于无证驾驶,应当承担无证驾驶的责任。
[理由]判断是否有证,在时间界限上应以驾驶证签发日期为准,签发以前属于无证。
观点二:该种情形属于有证驾驶,应按照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
[理由]通过考试就已经具备了所要求的驾驶技术,没有发证是政府的管理行为所致。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第一,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第二,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三,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其先后程序如下: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结论]因此可以说,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实质审查比形式审查更重要。通常的思维模式是先分析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发生的原因是什么,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是首先考虑有没有驾驶证。
三、对是否无证驾驶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而不能形式审查
所谓的无证驾驶应当理解为没有驾驶资格,而不是在形式上没有驾驶证。
例如:驾驶证过了有效期而没有验证,虽然有驾驶证,但也不能说是合法的持证驾驶。
因此,我们认为,驾照申请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