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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没有约定利息可以要吗?利息怎么算?

来源: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作者:马骁 发表时间:2016-12-11 阅读数:

利息

【导读】民间借贷多是亲朋好友间的借贷,因为牵扯到人情关系,一般很少主动约定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并不明确,引发了很多的纠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再主张利息法院支持吗?利息纠纷应该如何解决?接下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1日,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整,约定2015年10月1日归还,但未约定利息,至起诉日止张某只向李某支付40万元,尚欠10万元未予归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10月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焦点分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会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大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但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对于还款期限内的时间不计算利息,而可以按照年利率6%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则利息以债权人向债务人催告后的开始计算,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保存,则逾期利息从债权人起诉之日起计算。

利率

【解决方法】
一、尽量与债务人协商,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债务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逾期后的利息,对利息没有约定的,一般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相关法条】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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