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同居与非法同居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规定说婚前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只是误读。
二、婚前同居与非法同居的区分点
1、同居时间上是否具有长期性;
2、男女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婚姻的目的;
3、同居是否具有公开性,并为群众所公认。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分标准,婚前同居大多具有隐秘性,不希望让别人包括父母知道,但非法同居要求具有公开性。
4、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二、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
1、主体是未婚男女。
(1)目前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
(2)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非法行为,不能构成非婚同居。
2、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1)建立包括性生活、平常必要的共同的政治经济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
(2)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构成婚姻关系。
3、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1)同居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影响非婚同居行为的认定,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不为刻意隐藏的,就能成为非婚同居行为的构成要件。
(2)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之所以需要非婚同居行为持续一定的时间,是因为这种结合只有持续存在,才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笔者认为,非婚同居的持续期间应以两年为宜。
4、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违法婚姻。
三、非法同居的分类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注意:“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持续、稳定、公开式的同居,则有配偶一方够成重婚罪。